中央发布领导干部禁烟令至今已有1年,各地执行情况又如何呢?1月5日,中国疾控中心公布这1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情况,发现四个省区并未执行。
不管这四省区为什么不执行“禁烟令”,作为“禁烟令”的发布部门,“两办”有必要及时进行督察,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虽然说“两办”通知中没有问责条款,但有关失职、渎职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样适用,因为某些官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
去年11月《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涉及吸烟条款,要想让这些制度落地生根,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带头控烟,是否依法履职,因此,应从四省区不执行领导干部“禁烟令”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中的问责条款。
据通报,黑龙江、湖南、广西、青海四省区既无发文又没有其他举措,没有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此前,国家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等五项要求。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同时,要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