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范围,通知明确,自2015年8月1日起,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深圳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合并计算,深圳市户籍职工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深圳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指出,加快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公积金中心应当适时调整商转公贷款预约时间段的规定,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职工更早办理商转公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
对于进一步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时限方面,通知中要求,职工在深圳市申请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费、公证费、新房评估费和强制性机构担保费。深圳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公积金中心应当自职工办理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
此外,通知明确,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质量管理。公积金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继续做好0755-12329服务热线的咨询、查询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受公积金中心委
jobuy.com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应当做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服务,确保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资金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