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6-04-01 浏览次数:577
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执业医师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断、治疗,具备抢救内科危重病人的能力;
2、熟练掌握临床各种检验、检查手段,并从中获得正确诊断信息;
3、了解本科以外的相关科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特点,熟悉其基本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原则;
4、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研究方向,并曾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专业文章;
5、密切关注并熟悉本专业最新进展状况,能够阅读外文杂志;
6、有指导下级医生的能力和方法,能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
7、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亲和力强;
8、了解政府有关医疗医药、医保管理政策及法规。
执业医师(士)为临床初级技术职务,是诊疗病人的直接实施责任者,担负日常的诊疗工作。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病人的医疗工作和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书写病历。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人病案小结。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人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五、执业医师(士)对所管的病人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人,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其他专家会诊时,应陪同会诊。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八、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